速看!农村地区商家如何规范管理临期食品,这里有答案


作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商家,加强临期食品管理,对于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意义重大。临期食品到底咋界定、咋管理才合规又省心?今天这篇干货,用大白话给你讲明白!
一、先搞懂:啥是临期食品?
简单说就是“快到保质期,但还没过期”的食品。商家可以自己定标准,嫌麻烦的话,给您个“栗子”参考参考:
1.食品保质期为1年及以上的,过期前45天算临期;
2.食品保质期10天到1年的,剩余保质期时长不足保质期十分之一就算临期(比如保质期为10个月的,过期前1个月算临期);
3.食品保质期少于10天的,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就别设临近保质期啦!
二、日常卖货:这几点记牢不踩坑
先进先出是王道!新货入库放后面,旧货放前先售卖,进货台账记清楚,贴好标签分区放,找货查期超方便!
定期排查省烦恼!预包装、散装、现做的食品都要查,食品原料的生产日期都得扒拉着看,别等过期了才发现。
食品货架勤整理!把后排的旧批次挪到前排来,别让好东西在角落“躺到过期”!
仓库货架常清洁!保持干燥、通风、避光,不然保存环境太差,食品可能提前变坏!
散装食品分开卖!不同生产日期的别混一堆,实在要混着卖,标签上必须要写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
适时打折清库存!打折销售、买一送一随便整,只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就行~
三、重点!临期食品得这么“特殊对待”
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分类管理,作好特别标示或者集中放在一块。有条件的,咱整个“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
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最好与其他货架区分开来,设置在出入口处卖得快!摆上醒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标示牌,就算是打折、捆绑销售,也在包装上贴“临期食品”标签,让消费者看得明白!买得明白!
四、过期食品?果断处理!
发现过期了,立刻下架!该销毁的立即销毁,该无害化处理的尽快无害化处理,记得做好记录。千万别耍小聪明:遮日期、换包装、改保质期?绝对不行!这些都是红线,碰都不能碰。
五、少浪费才是硬道理
进货前多琢磨:约莫能卖多少咱就进多少,大不了咱就多跑几趟去进货。要是找到能退临期品的供货商,那可是捡到宝啦!别让好东西堆在仓库里过期~既伤财,又浪费!
六、节假日备货:别贪多!
节假日、购物节就想多囤货?先按往年销量、周边人流算算,总进货量别超过平时的3倍。特别是生鲜这种保质期短的,宁愿多进几次,也别囤太多。现做的食品别多做,当天尽量售卖完。每天关门前库存食品查一遍,千万别留过期原材料!
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要求,指导和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行为,防范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4.《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5.8规定:“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临期食品定义
本指引所称的临期食品,是指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食品标签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参考GB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三、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位于农村地区的食品经营者,均适用本指引。
四、临期食品界定标准
食品临近保质期时限可以由食品经营者自行设定,也可参照如下标准界定:
1.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含一年),期满之日前45天;
2.食品保质期10天以上不足1年的,临期食品剩余保质期时长不得短于保质期十分之一;
3.食品保质期少于10天的(不含10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五、分类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日常检查,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加强食品流转管理。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有条件的可设置专区(柜),具体要求如下:
1.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与其他货架区分,设置标明“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字样的标示牌。专区(柜)的存储条件(温湿度等)符合食品贮存要求。
2.优化食品标识。以打折、促销、特价、捆绑、买赠等方式销售临期食品的,须在该临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或“临期食品”等标签提示。
六、临期食品日常销售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将临期食品管理作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重要内容,结合“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机制,定期清查理货,检查食品库存,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期食品专区(柜)销售。食品经营者不得采用遮盖、模糊等方式隐瞒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七、过期食品处置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发现过期食品应立即下架,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严禁销售过期食品。严禁更换(改)包装和生产日期、保质期后再进行销售。
八、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
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采购制度,结合市场需求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加强对采购质量和有效期的把控,优先选择能够签订临期食品退货协议的供货单位。
九、强化监督检查
将临期食品管理纳入常态化监管,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好临期食品管理,进一步提高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发现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要在积极适用总局《免罚清单》和市局第三版《容错纠错清单》基础上,综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十、宣传引导
加强临期食品相关知识的普及,提升公众的认知,提示消费者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重点关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科学理性消费,按需适量购买,购买后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
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重要消费节点备货管理风险提示
农村地区各食品经营单位:
为保障农村食品市场供应稳定、食品安全可控,避免在重要消费节点出现商品积压、临期过期食品骤然增多等问题,有效减少经营损耗和食品安全隐患,提升盈利空间。结合农村地区消费特点及经营实际,特提示如下:
一、科学规划进货量,避免过度备货
在节假日、购物节等重要消费节点,市场对食品的需求虽然会有所增长,但盲目扩大进货量容易导致滞销积压。进货量可结合以往同期销售数据、周边消费人群规模及消费习惯综合判断,建议进货总量不超过日常3倍。对于生鲜食品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进货量需进一步严格控制,可采取“小批量、多频次”的进货方式,既能保证商品新鲜度,又能减少库存压力。优先选择供货渠道稳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货源质量可靠、补货及时。对于现场制售类食品,要根据当日预估销量采购原料,当天加工制作的食品尽量当天售完。每日营业结束后,对库存商品和原料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
二、加强临期食品管理,降低过期风险
结合“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定期对店内食品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现场制售食品的加工日期、保质期限,食品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要分区销售并分别设置标签,混装销售的,应当在散装食品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避免正常食品与过期食品混装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有条件的可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并张贴醒目的“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标识。根据临期程度制定促销方案,如打折销售、买一送一等,引导消费者合理购买,尽快清理库存。严禁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后再进行销售。发现过期食品,需立即下架撤离销售区域,防止与其他食品混淆,并按规定销毁,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三、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规范库存管理
入库时,按进货日期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将先购进的商品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出库时,优先销售先入库的商品。可利用简单的分类标签、分区存放等方式,提高库存管理效率,确保各类食品和原料摆放有序、易于核查。定期对货架商品进行整理,将后排或底层的旧批次商品移至前排或上层。定期对库存区域和销售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如每周一次),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食品因储存环境不当而提前变质。同时,记录好进货台账,定期梳理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贮存条件等信息,及时掌握库存商品的保质期情况,避免因管理混乱导致旧批次商品长期积压,出现临期、过期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