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生产经营者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践行食品安全“四严”要求。
1.严守法律底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不生产、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及“三无”食品。
2.严格进货查验。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确保原辅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全程可追溯、可管控。
3.严管从业人员。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杜绝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严控风险隐患。规范生产经营流程,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杜绝冒牌生产、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储存运输过程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变质,及时清理下架问题食品;杜绝虚假宣传与消费误导。
广大消费者
坚持“八个拒绝”选购原则,记住“防坑四句诀”。
“八个拒绝”选购原则
1.拒绝购买过期食品。购买预包装及散装食品时,务必仔细核对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选购食品在有效期限内。
2.拒绝购买“三无”食品。认准食品包装上清晰标注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小作坊备案号)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可追溯。
3.拒绝购买“山寨”食品。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的仿冒产品,避免因外观混淆误购。
4.拒绝购买假冒食品。注意包装细节,凡出现颜色暗沉、图案模糊、字体歪斜或印刷瑕疵的食品,可能存在假冒风险,需谨慎选购。
5.拒绝购买虚假宣称功能食品。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如“预防冠心病”、“预防三高”)或保健功能(如减肥、壮阳、降血压、降血脂等),此类宣传多为虚假夸大,切勿轻信。
6.拒绝购买假冒进口食品。选购进口食品时,应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核对中文标签是否标注原产地、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无中文标签或信息不全的产品需警惕。
7.拒绝购买掺杂掺假肉类。购买生鲜肉及制品时,务必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颜色异常、有腐臭或刺鼻气味、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产品。
8.拒绝购买野生河豚及其制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拒绝购买、食用野生河豚及其制品。若不慎误食,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防坑四句诀”
1.首选正规渠道。优先选择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的商超、便利店或官方平台,从源头降低风险。
2.把关外观气味。观察食品色泽、形态,闻辨气味,杜绝购买变质、有异味或感官异常的食品。
3.核对标签信息。重点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不买无标签或信息模糊的产品。
4.留存购物凭证。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如发票、小票、支付记录等。如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