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按照农村集体聚餐“事前申报、事中指导、事后跟踪”的原则,重点聚焦辖区内有能力承接农村“家宴、喜宴、升学宴”的餐饮服务单位、农村流动酒席承办单位和参加美食节、庙会等活动的食品摊贩。对经营主体的证照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场所卫生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查看。深入了解了集体聚餐单位的日常管理、厨师作业情况、每年聚餐情况等,结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对集体聚餐单位的相关设施设备、布局安排等方面的改造升级提出详细的建议。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宣传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杜绝攀比浪费等不良习惯。
截至目前,已检查相关经营主体64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执法人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