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二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长沙市芙蓉区小杨水产经营部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鳝鱼案
【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8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长沙市芙蓉区小杨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鳝鱼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查处情况】
2025年6月,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合计1.4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恩诺沙星是一种常用于水产品养殖的兽药,须严格限量使用。食用兽药残留超标的水产品,可能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水产品销售环节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五
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南省擎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案
【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7日,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湖南省擎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推销食品。经查,涉案产品“万国巢虫草直饮粉”系含蛹虫草提取物的普通食品,为当事人委托诺贝尔制药(河北)有限公司生产。2024年6月20日至7月29日期间,当事人通过山东教育卫视发布4期电视广告,主持人通过语言结合图文的方式,将该产品宣传为“虫草(冬虫夏草俗名)相关产品”。接到相关投诉后,当事人立即停止广告发布。
【查处情况】
2025年1月,雨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合计2.2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普通食品严禁暗示保健或治疗功效,不得进行概念混淆和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并防范普通食品功效化宣传,拒绝购买并及时举报宣称具有保健功效、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普通食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