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三次会议第0437号建议的答复
冯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食品监管快速检测技术设备投入和监管人员能力提升的建议》(第043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举措。收到建议办理材料后,我局迅速组织相关处室对建议内容进行深入研究,逐项分解形成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征求并汇总各方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昭通市市场监管局的协同合作,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力求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关于“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及设施设备”的情况。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近年来,全省食品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检测与日常监管结合、食品快速检测与监督抽检结合等方面的工作机制,食品快速检测在全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要求各州(市)、县(市、区)食品监管部门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并将结果上传全省食品快速检测统计系统。
二是关于“组织开展食品监督人员食品快速检测业务能力培训”的情况。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业务能力培训是提升食品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重要途径。自2019年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省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开设了《食品快速检测理论与实操》等课程。其中,2022年完成12期2596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23年完成4期1134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24年完成4期400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从省级层面统一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施设备至县级基层食品监管单位”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食品监管部门积极支持基层开展快速检测工作。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为基层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等执法装备,帮助基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二是关于“对全省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实现全员培训,提高食品监管人员独立开展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食品快速检测技术的理论和实操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的能力。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