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630号提案的答复
温少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提案》(第0630号)交省市场监管局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坚持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基本遵循,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重点整治、常态管理、持续提升”为原则,不断增强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工作领导,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风险排查,强化源头治理,持续提升全省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关于提案中提出意见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规范承包经营管理,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督促各地落实《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餐“十化”管理规定》,坚持准入公开化,多渠道公开食材供应、校外供餐、食堂承包经营等准入条件。公开招标食堂承包、校外供餐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通过其他合法形式递选小宗食材供应商。邀请家长代表参与招标、遂选。招标、遂选结果要及时向家长、师生和社会公布。定期对食材供应情况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应企业(商)。
二是关于落实陪餐制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建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反馈直送问题办理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目前,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已建立陪餐制度,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学校落实陪餐制度。陪餐安排表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班级群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公布,接受各方监督。设立陪餐意见反馈渠道,鼓励师生、家长对陪餐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根据陪餐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目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陪餐人员、师生和家长,形成陪餐工作的闭环管理,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列为2025年抽检重点工作,采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互补充的抽检方式,加大对校外供餐配送单位和食堂供应商的抽检批次,从源头把控校园食品安全。
三是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簿》,督促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双人或多人联检”小组,共同承担食材进货查验工作,负责检查食材的质量、包装、标识等方面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核对食材的数量、规格、价格等信息,确保与采购订单一致。查验人员使用专门的进货查验记录表格,如实记录食材的各项信息。查验人员在记录完成后,签字确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妥善保存,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防止记录丢失或损坏。
四是规范校外供餐管理,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验收记录簿》,督促各地各校落实《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餐“十化”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和校外企业供餐坚持规范化管理食品加工、分装、运输、分发等供餐流程;校外供餐必须符合时限和温度要求。供餐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品。合理布局就餐区域,保持食堂就餐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定期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今年以来,结合云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联合教育部门印发了《2025年省政府惠民实事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将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评价作为整治规范的主要内容,强化监管执法,督促诚信自律、规范经营,不断提升全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能力。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