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引》细化了“无堂食”外卖的定义和监管职责,明确我省“无堂食”外卖不包含仅制售自制饮品、凉菜、卤味、糕点及锅盔、煎饼等地方特色食品的餐饮服务,强调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无堂食”外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抽查与指导,确保监管责任层层落实。
《指引》要求规范餐饮服务网络经营的审查,及时开展证后检查,建立“无堂食”外卖电子化监管档案,实现监管底数清晰、动态更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核查比对网上经营信息,实地检查7项核心内容等,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外卖平台开展资质与经营行为抽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要求各地不定期对“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开展宣传培训,并组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强化日常管理。
《指引》指出了创新监管手段的具体措施,如推动“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并运用AI识别技术进行抓拍预警、将视频接入外卖平台“明厨亮灶”专区接受消费者监督、对“无堂食”外卖经营者进行量化等级评定、常态化开展“随机查餐厅”“你点我查”等活动并发布“红黑榜”、选聘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畅通12315投诉渠道等方式,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助力打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文章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