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高警惕,避免野生植物中毒
经营者和广大市民不采摘、不食用、不购买、不销售有毒野生植物(杜鹃花、狼毒花等)。在食用野生植物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野花、野菜、野果等,避免误食有毒植物造成中毒;外出就餐时,尽量避免选择新奇食材,如果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二、慎采慎食,谨防野生菌中毒
不要采摘、出售、购买、食用毒蘑菇和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加工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凉拌食用、不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用餐等重点单位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市民、游客应到专业的野生菌交易市场购买新鲜野生菌,到大型商超购买标签、标识齐全的预包装野生菌干品。市场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大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控有毒和无法辨识的野生菌上市销售。食用野生菌后,如果出现了头昏、恶心、腹痛、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采用催吐、催泻的方法使毒素尽快排出体外,同时拨打120,及时就诊,并保存剩余食物及呕吐物,供医疗救治参考。
三、有效甄别,谨慎食用生鲜蜂蜜、野生蜂蛹。野外遇到蜂巢,不要私自取蜜,更不要食用蜂巢中的蜂蛹,它们可能携带毒素。饲养蜜蜂时要注意查看周围的蜜源植物,尽量避开半径2至3km内的有毒蜜源。不采食野生蜂蜜,尤其是有毒植物盛花期时的蜂蜜。食用蜂蜜蜂蛹中毒常见的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血、头晕、心悸、胸闷、蛋白尿、四肢发麻,重者可发生昏厥、抽搐、惊厥、急性肾衰竭,甚至死亡。中毒症状和严重程度与蜂蜜、蜂蛹所含毒素,摄食蜂蜜、蜂蛹的数量有关。若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相关食物及呕吐物留样。医疗机构接诊后要立即向当地食安办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对病情严重,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安排转诊。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食安委成员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同级食安办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降低风险,谨慎消费散装白酒
人体摄入5至10毫升甲醇即可中毒,10毫升即可致死,一般在口服8至36小时发病。轻度中毒反应与普通醉酒类似,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步态不稳、嗜睡等,重者有意识朦胧、谵妄、癫痫样抽搐、昏迷,甚至死亡。为降低中毒风险,要注意以下提示。一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散装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并索要票据;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二是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严禁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三是白酒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四是饮酒后若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拨打120,就医治疗。发现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五、科学膳食,谨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其所含的乌头类生物碱,毒性是砒霜的百倍,只要误食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即可致死。民间的各种煮食方法,没有科学依据,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潜藏着中毒危险。餐饮服务单位加工或私下加工、邀约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倘若误食,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同时拨打120,及时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六、强化管理,规避农村集体聚餐潜藏风险隐患
宴席承办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措施,按程序申请报备,签订安全承诺书。加工场所要远离有毒有害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滋生条件。餐饮具应区分使用,定位存放,做好消毒工作;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原辅料应分类存放,采购要索证索票,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三无”食品;不得加工制作野生菌,不得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白酒。加工食品须分池洗净、炒熟煮透、分类盛放,并留样备查。剩余尚需使用的食物应冷冻或冷藏。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采取应急救治措施,保护现场,配合进行调查处置。凡不按规定申报备案、不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导致中毒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