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在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之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全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提醒全体教职工需切实履行岗位食品安全相关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醒各位同学们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共同守护校园饮食安全与健康。
校(园)长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食品安全纳入校园日常管理核心内容,与教育教学、校园管理同部署、同落实。要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承包经营的食堂须实行“双总监”配置,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杜绝管理盲区,建立健全大宗食材(如面粉、牛羊肉、蔬菜等)供应商评价和动态退出机制,优先选择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本地供应商。要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实现食堂关键操作区域全覆盖、可追溯。要落实好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每月专题研究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形成闭环管理。
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要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提升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确保全员熟悉岗位操作规范、食品加工要求及应急处置流程。严格监督食材采购索证索票(重点核查牛羊肉等食材资质证明)、餐具清洗消毒、加工制作、食品留样(校园食堂每餐次每品种留样量不低于125g,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等岗位责任落实。针对新疆气候干燥、虫鼠害易滋生等特点,重点排查食品贮存环境、三防设施(防鼠板、防虫纱窗等)运行情况。
食堂从业人员要坚守岗位责任,严守操作规范,把好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作为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需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积极参加学校或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考核,重点掌握食材保鲜(针对新疆部分地区夏季高温、冬季严寒特点,强化食材贮存温度管控)、生熟分开、交叉污染防控等知识。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标准,食材处理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物烹饪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规范加工流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坚决不使用过期、变质原料。若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须立即报告并离开工作岗位,待症状消除并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返岗。
同学们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主动参与监督,积极竞选“学生监督岗”,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不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食品,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减少高糖、高盐、高脂食品摄入,多选择新鲜蔬果、奶制品等营养均衡的餐品。在食堂就餐时,做到按需取餐、适量点餐,积极参与“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传承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若发现食堂存在食材不新鲜、餐具不洁等问题,可第一时间联系“学生监督岗”同学或直接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老师反馈。
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关乎每一位师生的健康,关乎全疆校园的和谐稳定。让我们携手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共建共享安全、健康、美好的校园生活。若您在校园生活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欢迎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或拨打12315热线向我们反映。
祝全疆各学校教职工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祝同学们学业进步、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