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14日,在开展联合检查时,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XX茶餐吧检查时,发现该店二楼15号包间内有10名未成年人在饮酒,经联合检查组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确认,该15号包问内的10名饮酒人员均为香格里拉市XX中学初中学生。现场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我局于2025年3月17日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查,2025年3月14日,XX茶餐吧确向二楼15号包间内的10名未成年人销售了1件大理啤酒(V8),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40.00元,故违法所得为人民币240.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的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15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供稿:政策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