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制度落实
1.严格执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食堂现场办公会。
2.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相关过程记录文件等,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与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在有效期内并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4.健全家长陪餐机制,落实家长陪餐工作,强化家校协同监管效能。
5.建立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采纳师生家长等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6.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科学合理设置菜谱,践行“光盘行动”理念,形成厉行节约、文明用餐良好风尚。
全面排查隐患,做好供餐准备
1.首次开餐前,对食堂食品处理区等经营场所及各类用品工具、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洗或消毒。
2.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咸宁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建立食品原料供应商准入与退出机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货商名录,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3.严格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确保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不安全情形。食品加工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冷藏冷冻、排风排烟等设施设备完好并能正常运行。
5.依据《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切实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
6.加强病媒生物的有效防制。将防制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强化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效能。
7.推进智慧化管理。建立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电子档案,及时在阳光智厨系统上传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职务、健康证、培训时长、资格证书等内容。
加强人员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1.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清晰明确,结合实际个性化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2.实行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同步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检查是否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临期或到期情况。
4.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的培训考核,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食堂从业人员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相关培训考核。所有培训考核记录均应建档备查。
撰稿丨食品流通安全和餐饮经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