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体易出现燥热、上火等症状
许多人会选择喝凉茶缓解症状
为确保凉茶广告宣传真实、合法
防止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现发布合规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规定,凉茶属于食品范畴,凉茶经营主体归类为“饮品店”。为进一步规范凉茶广告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如下指引: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各类媒介(含互联网、印刷品、实体店铺等)发布凉茶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凉茶作为传统植物性饮料,广告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
合规要求
(一)真实性原则
广告内容须与凉茶实际配方、功效一致,不得虚构中草药成分或夸大保健功能。例如,禁止宣称“治疗感冒”“清热解毒”等医疗术语。
若标注原料产地、工艺传承等内容,需提供权威证明文件并标明出处。
(二)合法性原则
严禁暗示或明示凉茶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如“疗效”“治愈率”)或与药品混淆的表述。
禁止添加药品(如乙酰氨基酚)或非食用物质,不得宣传“秘方”“祖传”等无科学依据的内容。
(三)导向性要求
广告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利用传统文化符号(如中医理论)进行过度营销炒作。
禁止使用“国家级”“最正宗”“最好”“最佳”等绝对化用语,避免误导消费者。
(四)其他情形
经营者不得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或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或热搜、热评、热转、榜单等方式,对凉茶成分、功能、销售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三
重点提示
凉茶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按要求显著标明“广告”,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禁止以养生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凉茶广告。
四
监管与责任
(一)企业自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二)违法后果
对虚假或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的违法广告,或非法添加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