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饮“外摆”经营模式增添了城市烟火气,促进了餐饮行业发展,但当前气候高温高湿,微生物繁殖迅速,极易产生风险,为进一步规范加工经营行为,保障餐饮食品安全,鹤壁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
提供“外摆”服务的餐饮单位要依法持证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行为。要结合实际将“外摆”存在的风险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二、严格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佩戴首饰、留长指甲、涂抹指甲油等。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患有发热、呕吐、腹泻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者感染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严把制作过程
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合法途径选购食材,保证食材来源可溯。加工过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严防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材,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四、规范售卖行为
严控“外摆”食品售卖时限,从出餐到售出全程控制在2小时以内。合理控制食品制售数量,鼓励小份量、多批次上菜,保证菜品安全。贮存温度应符合要求,热菜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凉菜要在0℃-8℃冷藏环境下贮存销售。提供的打包盒、打包袋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五、保持环境整洁
“外摆”经营区域要远离环卫垃圾桶、垃圾中转处理站、公共厕所等污染源,每日经营前后应对操作台、用具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保持摊位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杜绝垃圾堆积。应配齐防蝇、防尘、带盖垃圾桶等设施,餐厨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
稿源:餐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