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目前全县有米线、饵丝、卷粉生产加工小作坊11家(其中未生产1家),米面制品销售类食品摊贩41家,米线制售餐饮单位64家,无米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整治中,重点检查小作坊的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加强协作,强化培训和宣传。截至目前,共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组织培训监管干部培训班3期72人次,米面小作坊负责人培训班3期(含云智溯培训2期)32人次,已开展重点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受益人员1200余人次,制作发布《牟定县2025年“米面制品专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红黑榜》2期。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督促监管机构落实监管人员到户,包保领导到户,重新实施风险分级:A级1户,B级2户,C级6户,D级2户。加强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对11家(其中未生产1家)米线小作坊开展生产经营场所提升改造,完成验收10家,合格达标可继续生产10家,未生产1家。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日管控”制度,督促指导米线产品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自纠,开展云智溯培训2期,保证食品可追溯。
四是加强监管,规范生产。督促小作坊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
53/017—2024《鲜米线》等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米线产品食安封签相关知识进行宣贯培训,及时将米面制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登记工作流程、生产条件、操作规范、标签标识要求和负面清单(禁止目录)等事项告知经营者。加强对米面制品生产加工点的日常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4人次,车辆34台次,检查米制品零售的食品销售者41户次,责令改正问题11户,完成问题整改11户,整改完成率达100%;检查米面制品制售餐饮单位64户次,责令改正问题14户,完成问题整改14户,整改完成率达100%。检查米面制品小作坊11家,检查意见11户49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家6份共24条,已完成整改6家6份共28条,其余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正在积极整改中。完成巩固和复核米线制品小作坊示范户点1家。举办培训2场次,培训米面制品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42人次;张贴《楚雄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至米面制品小作坊生产场所11份,签订《牟定县生产“放心食品”告知承诺书》承诺书116份。
五是加强抽检,确保质量。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部分问题,我局专项制定米面制品专项抽检计划,加大对米面制品产品的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完成抽检18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1批次正在核查处置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管控标注和命名产品名称,严控加工工艺,严格米面制品中食用淀粉的使用及添加量、添加范围,严禁添加“食用胶”和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及掺杂掺假行为,严禁以“花色米线、花色卷粉、花色饵丝”冒充米线、卷粉、饵丝,确保诚信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