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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制菜的消费提示

   日期:2025-07-09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浏览:12    评论:0    
核心提示:关于预制菜的消费提示时间:2025-07-09 10:03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原文: 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和生活节奏的加快
                                                            关于预制菜的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5-07-09 10:03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原文:
   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和生活节奏的加快,预制菜由于烹饪和食用的便捷性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那么究竟哪些食品属于预制菜?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消费者怎么选购?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和保障食品安全,攀枝花市商务局特作出如下消费提示。
 
  2024年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
 
  一

  什么是预制菜?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二

  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从菜肴属性看,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预制菜定义中明确规定了预制菜中不添加防腐剂,以区别于添加防腐剂的预包装食品。
 
  预制菜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三

  消费者在选购预制菜时要注意什么?
 
  一是谨慎选择商家。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品牌和商家的产品,留心查看商家的相关资质。留意产品标签,购买之前应当格外注意套餐的菜品种类、主要用料、分量多少、生产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提货方式、提货期限、制作方法要求等重要信息。
 
  二是注意保存条件。消费者应注意不同类型产品的保质期限和储存条件,一般分为冷冻、冷藏和常温。冷冻贮存温度应不高于-18℃;冷藏贮存温度宜在0℃—4℃;常温的也应避免在30℃以上环境下贮存。消费者选购时,应当留意摆放预制菜的货柜是否符合相应的低温冷藏要求。选择快递运输时,应当及时和商家确认产品运输方式,是否可以保证冷链运输。
 
  三是收货注意查验。收到预制菜品时,消费者应当及时查看产品情况,看看菜品质量有无问题,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同时,消费者无论线上还是线下购买产品,一定要记得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和消费凭证并适当保存,作为消费维权的直接证据。
 
  四是注意及时食用。由于预制菜是半成品或成品,保存条件和食用期限是食用安全和健康的关键,要注意查看产品保质期,尽量在保质期内食用,过期后不可勉强食用。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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