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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动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日期:2025-07-08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10    评论:0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动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时间:2025-07-08 08:16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动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5-07-08 08:1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文: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聚焦优化办理流程,《意见》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直接变更方式转为企业,依法保留字号、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档案及年度报告等经营要素;“个转企”后可以同步办理税务、公章刻制、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产品生产、食品生产经营、烟草专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行政许可予以延续。
 
  聚焦促就业惠民生,《意见》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将其纳入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梯度培育;加强对转型后企业的就业政策支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帮助解决用工需求,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转型后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意见》强调,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模式选择,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不得设置任何有关“个转企”数量、增速或者比例的指标,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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