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随意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菌
广大群众要增强健康安全意识,不要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辨识方法。
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野生菌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大型会议农村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出现中毒症状及时就医治疗
若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症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并告诉接诊医生自己进食野生菌的种类、时间、地点和同餐者。
二是等待救治时,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帮助中毒者催吐、导泻,以减少毒素吸收,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避免对已昏迷的患者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三是保留剩余野生菌样品或把进食野生菌的照片提供给专业人员救治参考。
四是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野生毒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在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生菌和来源不明的野生菌。守护生命健康,需要你我共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