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过敏原包括谷类、甲壳类、蛋品、鱼、花生、大豆、牛奶、坚果、芹菜、芥末、芝麻籽、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羽扇豆、软体动物。该《指南》目的是指导食品企业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对非预包装食品生产、制备、供应中相关食品过敏原进行声明。较之于第一版,该第二版《指南》主要变化是明确了14种食品过敏原用于非预包装食品生产、制备时的相关要求(即前文所述谷类、甲壳类、蛋品、鱼、花生、大豆、牛奶、坚果、芹菜、芥末、芝麻籽、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羽扇豆、软体动物)。第二版《指南》进一步要求食品企业供应非预包装食品时应符合2014第489号健康法规规定。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sai.ie/getmedia/1b1dc6b3-9527-40df-80d9-087d86ba8f5a/gn-28-food-allergen-declaration-for-non-prepacked-foods-in-ireland-rev-2.pdf?ex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