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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用农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日期:2025-06-27     来源:永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3    评论:0    
核心提示: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用农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时间:2025-06-27 10:11来源:永州市场监管微信号作者: 罗丁 原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用农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5-06-27 10:11 来源:永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作者: 罗丁   原文:
    为全链条整治食用农产品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乱象,永州市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突出问题全链条整治暨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选取3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案例一:东安县某超市经营农残物质超标食用农产品案
 
  2025年2月27日,东安县市场监管局对某超市销售的小米辣(辣椒)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该批次小米辣中毒死蜱、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小米辣货值金额316元,违法所得316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东安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6元,并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零陵区某生鲜店经营未经检疫的牛肉案
 
  2025年4月15日,零陵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某生鲜店经营未经检疫的牛肉。执法人员对该生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无法提供购进票据和检验检疫证明的牛肉,该店购进牛肉8.75千克,货值金额682.5元,违法所得296.4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零陵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6.4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道县某百货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5年2月20日,道县市场监管局对某百货公司所经营的“红辣椒”进行抽样检验,抽检结果显示该批次红辣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红辣椒货值金额124.5元,违法所得79.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道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9.5元,并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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