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什县某俱乐部使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乌什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后,依法对乌什县某俱乐部进行检查,发现该俱乐部抖音店铺销售酒水类商品时擅自使用某知名产品照片,实则销售的是另一品牌的酒水类商品,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乌什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精河县某纸包鱼店未公示相关经营许可信息案
精河县市场监管局发现某纸包鱼店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内从事经营活动时,未在平台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精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乌苏市某平台未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资质核验案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监测发现,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严格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审查,造成5家平台内经营者在公示行政许可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下经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304.7元,并处5000元的行政处罚。
博乐市某餐饮服务平台未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资质核验案
博乐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博乐市某餐厅在某餐饮服务平台中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时,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该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未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博乐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平台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供稿丨网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