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兴区局查处某烘焙工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5年1月17日,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某食品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生产的“斑斓凤梨奶酪奶酥米面包”中使用了“植物炭黑”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关于“植物炭黑”使用范围的规定。现场查获“植物炭黑”食品添加剂一罐及使用登记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2025年4月11日,吴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3000元。
德清县局查处姚某无证无照
从事米粉加工案
2025年3月28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发现,姚某在德清县新安镇无证照从事米粉加工,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4月3日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在无照经营。经查明,当事人雇佣员工两名,加工场所面积约80平方米,生产加工设备及原料大米、淀粉若干,自2025年3月1日起,在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及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情况下,姚某从事米粉加工并对外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4月29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1万元。
长兴县局查处某食品商行马肉冒充驴肉销售案
2025年4月,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对某食品商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食品商行门口张贴“牙签驴肉”“驴扇骨”及“驴肉片”等字样宣传内容,其负责人称销售的鲜肉为“驴肉”。经执法人员抽样检测,上述涉案肉类实为马肉。至案发,当事人涉案产品货值达9万余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因涉嫌犯罪,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长兴县公安局处理。
安吉县局查处某蛋糕店经营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5年1月13日,安吉县市场监管局依举报对某蛋糕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有6罐“瑞斯比利”控糖小玉饼干,其中2罐生产日期疑似被篡改。经查,涉案饼干系当事人从合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当事人承认因遗失部分原厂标签,为减少损耗,擅自将上架日期标注为生产日期。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2025年4月11日,安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1万元。
消息来源:市局食品流通处、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