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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5-05-15     来源: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浏览:13    评论:0    
核心提示: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时间:2025-05-15 08:54来源:巴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5-05-15 08:54 来源: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为纵深推进肉类产品违法违规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现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平台提醒告诫如下。 
  一、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应取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要求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禁止超出许可食品类别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严禁添加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伪造或者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食品及过期食品,禁止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生产加工食品。 
  二、食品经营环节。食品经营者禁止销售“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禁止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假冒侵权的“山寨”食品;禁止经营劣质食品、过期食品;餐饮经营者禁止以低价肉类及肉制品冒充高价肉类及肉制品加工食品;禁止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纯肉”;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经营过程中,禁止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以及宣称减肥、降脂、壮阳、提高免疫力等功能。 
  三、食品餐饮环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供餐等环节的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严禁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质。 
  四、线上平台环节。传统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按要求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对涉嫌肉制品、食品虚假宣传的经营直播间及其经营活动开展合规管理;对违规宣称食品具有各类功效等问题,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并采取固化证据信息、删除相关链接、关闭直播账号、关停入网店铺等措施。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平台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市场排查检查力度,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合格证明等信息,注意辨别食品的真伪和质量。如发现外观粗糙、标签信息不全、价格过低等异常情况,要谨慎购买。若发现过期食品、变质、掺假、虚假标注、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保留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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