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行工作提醒。逐一梳理食品销售监管方面工作,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监管,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不间断开展,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等临时摊点销售监管工作,特别是资质、进货相关资料、中文标识、贮存环境等,切实做好食品销售安全监管。
印发通知部署。围绕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以大型商超、连锁食品销售企业等为重点对象,针对米面油、肉蛋奶、果蔬菜等热销食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开展现场督导。组织全市开展重点检查并进行现场督导,截至目前,已现场检查12家食品销售业户,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