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7月、8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酒类不合格原因为酒精度氨基酸态氮不达标
本期话题:酒类产品
□本报记者 张文礼 实习记者 刘松瑶
□本报记者 张文礼 实习记者 刘松瑶

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将酒类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7月和8月共开展7期涉及酒类的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以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酒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历次抽检中,酒类抽检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比如,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来看,7月和8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酒类涉及企业主要分布在湖州市、绍兴市、宁波市等地。该局已要求浙江省相关区级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具体抽检情况来看,浙江省市场监管局7月4日发布的第24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涉及两批次抽检酒类不合格产品,具体为标称余姚市名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粟烧(液态法白酒)、标称衢州市衢江区酒厂生产的清爽型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7月15日发布的第25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涉及1批次抽检酒类不合格产品,具体为标称嵊州市仙岩酿造厂生产的花雕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8月20日发布的第31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涉及1批次抽检酒类不合格产品,具体为标称浙江德清东衡孟頫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老酒(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浙江德清东衡孟頫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7月26日发布的第26期和第2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7月31日发布的第28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8月5日发布的第29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8月14日发布的第30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8月28日发布的第32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酒类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