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且以真实身份(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请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提出,将上述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邮箱(caqszlbzc@126.com),并注明主题:×××单位或个人对废止农业行业标准的意见。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10—59198530、59198529。
附件:
拟废止的316项农业行业标准清单.pdf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