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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日期:2020-03-05     来源:济南创远    作者:济南创远    浏览:98    评论:0    
核心提示:济南创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sdqsrz.com 联系电话:0531-85973083
 

为加快构建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服务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为着力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知识产权全链条运营为牵引,以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为保障,围绕我市区域特色和重点产业,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场主导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融合,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战略引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全链条服务能力,实现从大到强、从多到优的转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勇于改革创新,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3.坚持融合开放。以促进资源汇集和开放共享为核心,加强政策集成,拓展国际视野,促进创新、资本、服务等资源自由流动,实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产业、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

4.坚持济南特色。依托我市创新资源丰富、重点产业集聚等优势,统筹资源,创新模式,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升级发展的促进作用,打造具有济南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链条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

(三)主要目标。到2021年,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对全市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引领支撑作用显著提升。

1.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大幅提升。形成3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商标注册总量达到25万件,驰名商标总量达到78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量达到550件,确保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得到充分显现。

2.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增强。重点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单位达到600家以上,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小微企业5000家以上。围绕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和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开展专利导航分析,主导产业、区域特色产业专利导航累计达50项,企业专利导航累计达200项,确保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保持领先。

3.知识产权运营业态蓬勃发展。培育20家以上专业化、综合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培养引进专利代理师60名。知识产权交易、许可额年均增幅40%以上。

4.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结案率达到90%以上,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办案量增幅10%。维权援助服务企业每年不低于200家,构建涵盖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5.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便捷高效。知识产权质押次数、融资金额年均增幅30%以上,知识产权保险金额年均增幅30%以上,积极推进专利商标混合质押。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知识产权高效运用促进工程,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

1.引导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体系。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建设,建立城市创新发展质量评价类、产业规划类、企业运营类三级专利导航业务体系。实施专利导航济南市创新质量发展评价,厘清我市专利资源与区域创新资源、产业资源、经济资源的匹配关系,形成专利导航与创新发展决策深度融合、持续互动的政府决策体系。开展量子科技、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十大千亿产业专利导航工作,实施区域特色产业专利导航。支持龙头企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绘制专利地图、人才地图,引导企业进行专利挖掘与布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管委会、莱芜高新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筹),以下将各区县政府与各功能区管理机构统称各区县政府)

2.引导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围绕产业链布局,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推动建立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龙头、技术关联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坚持市场导向,强化知识产权的利益纽带作用,引导联盟整合优化创新资源,推进知识产权交叉许可和资源共享;推动联盟开展维权援助合作,协调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发挥省会科教资源优势,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进行专利布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引导高校院所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支持济南大学加快建设“国家专利导航项目(高校)研究和推广中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及转移转化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等制度改革,推行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等新型分配方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4.引导企业规划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依托济南海外科技孵化器等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指导,支持济南重点产业企业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运用知识产权拓展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注入经济发展新活力。

1.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水平。调整优化专利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发明专利、职务发明创造、PCT专利申请,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创造、专利导航和专利运营等资助力度。发挥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优势,提升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依托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在量子、超算、智能制造和信息科学等领域创造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高价值专利。健全培育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围绕重点产业领域遴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专利产品群和专利池,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2.提升知识产权强企能力水平。完善我市知识产权试点、贯标、优势和示范培育体系,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与效益突出、运用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前置性评价,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穿到生产经营全流程,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数据完备、功能齐全、使用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全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建立一批知识产权托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公开遴选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训辅导、申请资助和运营等托管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提升商标及地理标志创造培育水平。发挥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优势,协调建立济南企业商标申请“绿色通道”,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商标国内、国际注册,增强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扶持组建济南商标协会,引导协会为济南企业提供商标品牌行业指导服务。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鼓励企业运用商标权进行投资入股、许可使用等,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强化地理标志商标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助推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有效发挥协会作用,挖掘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价值、文化价值,帮扶特色产品发展,在现有地理标志商标中,择优打造2个以上有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商标;注重新地理标志商标的发掘培育。(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实施知识产权全面从严保护工程,营造一流营商新环境。

1.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着力推进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产业保护联盟建设,构建涵盖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跨地区、跨部门联合协作执法,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建设知识产权监管网络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依法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济南仲裁办、市法院、泉城海关、各区县政府)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统一市场监管体系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优势,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电商领域专利执法机制。建立大型展会、进出口重点领域执法维权协作机制,加大关键环节执法维权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3.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围绕济南优势产业快速发展需求,高标准建设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推进区县、园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建设,为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等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制,助力我市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4.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标准和监督机制,依法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与其他系统政务信息的联动、交换与共享。(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四)实施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工程,拓展金融服务新范畴。

1.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设立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围绕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通信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重点支持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专利转移转化项目、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指导知识产权权利人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并购投资活动,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2.推进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创新。建立济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评估、担保专项资金规模。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押物范围,探索专利商标混合质押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联盟,健全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分工合作、分担风险、共享收益机制,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五)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提质增效工程,打造服务集聚新高地。

1.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依托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服务资源,建立立足济南、辐射周边的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拓展知识产权“定制式”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定制式特色服务。探索人才和技术资本化评估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可作价、成果转化能作价、人才团队有身价。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军民融合等特色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各区县政府)

2.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积极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形成涵盖代理服务、维权援助、信息利用、战略分析、交易运营等环节的服务产业链。以购买服务、绩效奖励、股权投资、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专业化、综合性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创新“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推动传统知识产权服务与大数据、物联网等业态有机融合。鼓励济南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境外知识产权机构实施高层次战略合作,为企业海外研发、产品进出口、境外设展、品牌输出等提供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3.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济南知识产权专家库和高层次人才库。不断壮大知识产权代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积极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无形资产评估等高端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强化驻济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力争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4.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对知识产权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经验推广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的品牌效应。开展公益培训、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教育普及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知识产权课内外活动,提升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弘扬知识产权文化。定期发布《济南市知识产权助推高质量发展白皮书》,向社会公布知识产权情况,提升社会关注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各区县根据本方案重点任务,积极推动本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开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地方财政经费,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本投入格局。各区县政府要同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于主动匹配资金、积极承担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对主要目标和任务推进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绩效考核,强化督查督办,狠抓任务落实,对重点支持的运营服务建设项目开展阶段性审核和评估,确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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