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2 13:11:30 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根据兴业县宏坤交通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21 20 05 02 4533)、广西赢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24 20 01 04 0953)、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检验中心(证书编号:22 20 00 17 1319)等3家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注销上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相对应的资质认定证书作废(具体名单见附件)。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