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涟源市福康祥超市杨市店销售的,标称邵阳市金台酒厂生产的国公酒【配制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岳阳巴陵中路分店销售的小台农芒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岳阳巴陵中路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衡阳市生源商业拓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岳超市分公司销售的螺线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娄底市娄星区星星蛋品批发部销售的鸡蛋,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零陵区商业城蔬菜批发市场B-7号销售的芹菜,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长沙县湘龙街道海岸线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衡阳市雁峰区家味一号菜馆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耒阳市慈晖学校高中部使用的葱,氣氟氰菊酯和高效氣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衡阳、邵阳、岳阳、永州、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附件: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