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kjcsjg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
附件: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