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深圳市某茶叶有限公司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4年9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局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某平台账号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低价销售各类知名茶叶品牌的“老茶”。该账号关联的企业主体为深圳市某茶叶有限公司。该局将该线索通报公安部门,通过摸排确认该企业存在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的茶叶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深圳市某茶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标称“某牌”“某益”等茶叶,货值400多万元。
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较大,情节严重,涉嫌犯罪,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局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广东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产品并进行销售案
2024年4月,湛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关于广东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通过社交媒体群聊和网络空间宣传、销售的违法行为线索,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开始,在擅自电商渠道销售的菠萝(凤梨)上标注“某菠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进行销售。相关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相关规定。湛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