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迪某被查获,经鉴定,迪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只是习惯利用“神力”诈骗。迪某赃款已挥霍。
【法院判决】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迪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故顺义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最终,顺义法院判决被告人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中,迪某虚构“仙家附体”的事实,使被害人相信其能为自己作法、起运,由此骗取大量钱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特征,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类犯罪中,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被害人相信封建迷信以及希望“改变命运”、“消除灾祸”的“软肋”而故弄玄虚,通过编造封建迷信话术例如“仙家”“起运”“改命”等,使被害人深信不疑,最终成功将被害人带入陷阱,进而骗取钱款。在此法官提醒大家,要相信科学、明辨是非,彻底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希望家人身体健康是人之常情,但绝不能将希望寄托于封建迷信,妄求通过“求神请仙”的方式来“治病”,否则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文/傅一鸣(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