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创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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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恒大观澜国际1号楼1单元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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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第八条 首次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矿用产品安Quan标志申请书》,含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申请产品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非法人的还应提交所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申办说明,阐明产品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组成配置(防爆单元、安Quan制动单元、非金属材料、轻合金材料等)。
(四)产品的技术文件,Bao括产品依据标准、图纸、使用说明书、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
(五)满足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要求的自评估报告。
(六)申请产品与已取得安Quan标志产品属同系列的,应提交差异性说明文件。
申请人非首次申办产品安Quan标志,且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再次申请产品安Quan标志时可不必提交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九条 变更申请应根据变更内容提交下列材料:
(一)持证人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变更
1.《矿用产品安Quan标志变更申请书》;
2.变更相关证明文件及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初审
第十三条 安标国 家中心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内容Bao括:
(一)首次申请
1.申请人是否符合申办条件的要求;
2.申请产品是否属安Quan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是否满足申办安Quan标志产品的基本条件;
3.递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Quan、完整;
4.其他相关内容。
(二)变更申请
1. 递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Quan、完整;
2. 其他相关内容。
(三)延续申请
1. 递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Quan、完整;
2.持证人及其申请延续的产品是否符合延续的基本条件;
3.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安标国 家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与申请人签订申办合同,明确安Quan标志申办及持有产品安Quan标志过程中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初审不合格的,发出未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应在发出未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补充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