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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9-28 12:09  浏览:44
                              关于就《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5-09-28 08:20 来源:农业农村部 原文:
      2022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2〕1号),其中关于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禁渔期的规定于今年年底到期。为进一步养护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要求,我部在充分调研、综合考虑渔民代表、渔业专家和执法人员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于2025年10月25日前向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反馈意见建议。
 
  1.邮箱:zihuanchu@126.com;
 
  2.传真:010-59192965;
 
  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邮编:100125。
 
  附件:   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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