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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5-06-19 09:05  浏览:18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5-06-18 09:50 来源:徐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2025年,徐州市场监管部门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坚持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偷工减料、缺斤短两、非法改装、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霸王条款”“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现公布2025年第二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云龙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徐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云龙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对徐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执法人员依法将当事人经营的涉案食品实施扣押。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食品的配料及营养成分表中未标示烟酰胺,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烟酰胺项目检验检测结果为1.12×103mg/kg,超出国标规定。另查,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也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已知晓上述食品中含有烟酰胺的成分,但未如实在食品标签中标示。货值金额35024元,违法所得为3761.1元。
 
  当事人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经营的上述食品的配料及营养成分表中未标示烟酰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云龙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761.1元,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797瓶,罚款70048元的行政处罚。经事后回访,未发现违法行为。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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