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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防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风险提示
2025-05-22 16:31  浏览:35
                                                      潍坊市防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风险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5-05-22 08:52 来源:潍坊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为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了防范假冒伪劣食品常识,提示如下:
 
  一、常见风险
 
  (一)“三无”食品:即包装上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这类食品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无法得到保障,可能含有过量的添加剂、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可能导致健康问题。
 
  (二)“山寨”食品:即模仿其他品牌食品的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误导消费者的食品。如“雪碧”与“雷碧”、“银鹭”与“银鹫”。山寨食品在生产过程可能无法严格按照规范的工艺流程生产制作,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等问题,这些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三)伪劣食品:即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食品。这类食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长期食用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四)过期食品: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过期食品可能已经变质,食用后容易引发食物中毒。
 
  (五)虚假宣称功能食品:在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等方面,做出不符合食品真实属性和科学依据的功能声称的食品。这类产品宣传多为虚假夸大,食用后可能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二、购买注意事项
 
  (一)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集市、超市、便利店等正规渠道,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
 
  (二)认真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不买无标签或信息模糊的产品。
 
  (三)观察食品色泽、形态、质地观感性状有无异常,闻辨气味,杜绝购买变质、有异味或感官异常的食品。
 
  (四)购物时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付款记录等凭证,以便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便于维权追溯。
 
  三、维权途径
 
  在购买食品时,如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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