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强化检管结合,秉持靶向治理理念。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在排查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中的“哨兵”作用,要紧盯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通过科学制定抽检监测计划,把抽检监测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抽检工作与检查行动同步推进,推动“监检联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三要强化联合执法,做到信息共享。利用风险会商的契机,向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产品抽检发现的风险。各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源头点位,实现信息共享,必要时协助配合调查,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食品综合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