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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福建省茶叶厂家生产的原料为普洱茶的产品能否标示品名为**普洱茶?
2024-11-08 10:21  浏览:19
                             答复|福建省茶叶厂家生产的原料为普洱茶的产品能否标示品名为**普洱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4-11-08 09:39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内容
 
  福建省茶叶厂家生产的原料为普洱茶的产品能否标示品名为**普洱茶?执行标准为我单位依法备案公示的企业标准,产品原料为正规途径通过云南的茶叶供应商所取得。我单位生产资质齐全,有黑茶[普洱茶(熟茶茶)散茶(分装),紧压茶(普洱茶(生茶)紧压茶,普洱茶(熟茶)紧压茶等的生产资质,我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规定?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GB/T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国家标准中普洱茶的定义,普洱茶是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其中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域范围,具体详见标准附录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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